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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最大建材市场“大商汇”消防安全存重大隐患
 [打印]添加时间:2021-04-15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173
   一个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为何长达12年被“忽视”?
 
  一种司空见惯的装饰装修,为何被指成为遍布商城的“定时炸弹”?
 
  近日,一商户向本报反映,云南最大的建材市场“大商汇”,消防安全存在重大隐患。举报人称,2006年,大商汇建材城招商营业,其门市房都是相对独立的三层楼房,楼梯狭窄,无自动报警灭火装置,一旦一楼发生火灾,浓烟和产生的有毒气体沿楼道上行,二楼三楼人员根本无处逃生,容易导致群体伤亡等特大事故;另外,建材城所有商铺装修多采用易燃材料,随着时间的推移,线路的老化,极易发生火灾事故,现已到了高发期阶段。
 
  据了解,大商汇是新希望集团投资建设运营的超大型商贸中心,位于昆明市西山区。自2006年开业12年来,一期已成功入驻商家2000余户,二期占地面积200亩,总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号称“目前昆明乃至云南经营规模最大、品质商户最多、汇聚商品最全、经营管理最规范的家居建材商贸中心”。
 
  就是这样一个有着雄厚实力背景,区域行业龙头的商贸中心,因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被举报。
 
  据相关资料显示,今年以来,昆明市发生多起重大火灾事故。其中,2018年9月1日,昆明市西山区杨家社区一小区楼道处发生火灾,造成6死7伤重大消防事故最为严重。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无小事,必须预防为主,警钟长鸣,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在十一月份“消防月”即将来临之际,记者对大商汇建材市场进行了走访调查。
 
  独立三层门市房成消防监管“盲区”
 
  大商汇分为A、B、C、D、E、F等几个区块,总建筑面积超过百万平方米,形成以建材装饰材料为主,囊括星级酒店、影院、餐饮娱乐、精品百货、风情商街等众多时尚业态。
 
  大商汇的各个区块,多以三层商业建筑为主。每一个门市房对应的上下三层,且与相邻门市房不通,形成一个独立的经营空间。建筑面积从不足百平到近千平不等,上万家商户租赁大商汇的这些门市房,給大商汇带来繁荣和效益。
 
  一层只有十几平方的门市房,其上下楼的楼梯只有半米宽,成为名符其实的“筒子楼”;一层几十平方的,上下楼的楼梯稍宽,为节约空间面积,商户多设计为一米左右;只有二百多平方以上的门店,楼梯设计才称得上真正的通道。
 
  (上图为门市房内狭窄的楼梯通道)
 
  调查发现,大品牌的建材店,都充分利用了三个楼层的面积,尽可能地对产品进行展示,但是,小品牌的建材店,只利用了一层或二个楼层,其余的楼层成为仓库或生活区。因其是独立三层楼,至顶层后,只能按原楼梯返回到一层,没有其它通道。
 
  在C区一个品牌油漆店,一层面积约不到二十个平方,有客户称,这楼梯这么窄,一楼堆这么多桶料,万一发生火灾,二楼和三楼的人根本下不来,成了“烤串”的了。服务员笑着说:“不会发生火灾的!”
 
  在B区“大唐”实木地板专卖店,一楼面积约有六七十个平方,二层也是产品展区,地面贴有木地板,墙上也是挂满了各色各式的样品,三层是生活办公区。在该店,记者并没有发现灭火器,每层的房顶也没有火灾报警、应急照明和喷淋设备。在“康辉”地板专卖店,没有火灾报警和喷淋装置,只在二楼和三楼的楼梯口,摆放着五六个灭火器。该店店员称,这是开业时候买的,商场要求配置的。记者发现,该干粉灭火器出厂日期为“2015年5月”。
 
  在一层面积约二百个平方的“格莱美音乐陶瓷”店,三个楼层全是样品展区,总面积约六七百平米。在这里,也未发现灭火器、火灾报警、应急照明和喷淋设备。
 
  调查发现,在另外的A、D、E、F区,多数门店存在类似情况。
 
  建材店是否需要安装相关消防设施?是否需要消防验收?
 
  为此,记者以商户的名义向消防部门进行了咨询。
 
  300平米没有法律依据
 
  消防部门的工作人员称,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不用办消防许可证,至于报警和喷淋装置也没有硬性要求。
 
  当记者将大商汇门店存在楼梯道狭窄、无其它逃生通道的情况说明后,该工作人员称,具体情况咨询一下消防部门包片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大于等于500平方的装修,分几个档次,是强制性的要报消防部门批的。500平方以下的没有具体规定,更没有300平方这一说。
 
  公安部令第119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从而确定了“公众聚集场所”要经过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那么,什么是“公众聚集场所”呢?根据《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所以,建材门店应属于“商场、集贸市场”范畴,在开业前要进行消防检查的,合格后才能营业。
 
  公安部令第120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章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可见,只要是公众聚集场所,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
 
  根据相关报道,目前,全国多个地市对建筑面积300平米以下的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装修工程,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
 
  根据昆明市消防部门工作人员的解释,昆明市是否也实行了该“惠民措施”?实行了也没问题,前提是确保消防安全。像这样的施工设计,当初消防审批、验收是怎么通过的呢?现在的日常监管检查去了哪里?如果检查了,那么检查的内容是什么?是否提出过整改意见?落实的情况怎样?
 
  大商汇多位商户表示,商城时常也有人来检查,只看有没有灭火器。
 
  客户都能看出一旦发生火灾,如同“烤串”的问题来,十多年来,消防部门难道就没有发现?如今,落实整改肯定有难度,但是,既然发现了,就要整改。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后再被动整改,恐怕不只是整改那么简单了。
 
  装修使用大量可燃材料成为建材市场潜在的重大隐患
 
  作为商户,二三年一次的装修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何降低装修成本,每一位商户都在“精打细算”。商户们都知道,用再好的材料,也是二三年必须重新装修一次,否则,门店显得脏乱,无法吸引客户。
 
  那么,如何做到即能省钱,又能装修出想要的效果呢?
 
  在F区,一位专做装修的施工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他连续三年了一直在大商汇这里替人搞装修,一般都是包工包料,这里活很多,根本不用出去接活。
 
  “除了工钱,用料是怎么算的?”记者问。
 
  “料这里有的是,什么料都有。”该负责人称:“一般在做预算的时候,他们(商户)都不会按好的价格算,让买便宜的。啥省钱用啥!”
 
  便宜的货面临产品质量的问题。装修材料不但要经济、耐用、环保,还要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法恩莎卫浴”门店正在进行装修前的拆除工作。从拆下来的装修材料来看,木板、木条、胶合板、复合板等一大批易燃材料堆积在门口。一位正在捡拾废料的女性师傅称,已经卖掉了好多了,这是今天刚捡出来的(如下图)。施工现场,三百多平米的场地外面的表层已经拆掉,工人们正在拆除附着在墙上的木条木板及部分轻钢龙骨。一位正在指挥的负责人称,一般轻钢龙骨用的少,用板子和方木多,好干活,装修完在里面就看不到了。至于有没有检查的,该负责人称,没人管。
 
  在金科陶瓷的隔壁,一门店也是架起了脚手架在装修作业。在三楼施工现场,三四百平的面积基本接近尾声。从露出的和现场摆放的材料看,复合板、木条、方木以及海绵泡沫等材料可谓“一应俱全”(如下图左图)。一处长十米,高二米半左右的隔断,全部都是用复合木地板拼起来的(如下图右图)。需要预置的电线,也包在木质材料里面,没有发现涂覆防火涂料。
 
  负责施工的管理人员称,整个商城装修都是这样干的,轻钢龙骨贵,还不好干活,工人也不愿意用,你要不信,可以转转看看,没人管,愿意咋装就咋装,业户自己说了算。
 
  在施工现场,除了明显可燃的木质材料外,还有聚合物材料。聚合物材料的阻燃尽管能延缓材料的燃烧速度,但不能从根本上阻止燃烧,特别是某些阻燃剂还会增加烟雾及毒气的释放。
 
  大商汇上万个门店都要进行装修装饰,根据调查反应情况来看,基本大同小异。可燃材料的大量使用,成为分布于整个商城各个角落里的“定时炸弹”。豪华装饰的表层下面,是不堪一击的软肋。
 
  这些门店的装修,是否要向消防监管部门备案呢?是否要经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如此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谁来担责?
 
  因使用大量易燃材料,发生火灾无处逃生造成重大伤亡案例有很多。去年11月18日,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火灾,造成19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起火原因是包在聚氨酯保温材料内的电气线路故障所致。12月21日,韩国体育中心一栋8层建筑突发大火遇难人数超过30人,受伤26人。起火原因是建筑外墙的聚苯乙烯(塑料泡沫)着火,火势蔓延迅速,将一楼的天花板引燃,逃生通道被堵,人员无法顺利逃生,火势从一楼开始上升至八楼。专家们分析了此次事件,建筑内部多是浴室、健身房、餐厅等店铺,这些店铺在进行装修时使用了会排放瓦斯等有毒气体的建筑材料,过火后产生了大量浓烟和毒气,导致人员窒息。
 
  我们是否应从中汲取血的教训呢!
 
  部分消防器材损坏消防通道堵塞
 
  记者还发现,一部分室外消火栓没有了悬拧的把手,个别消火栓被人为地破坏。还有墙壁上的消火栓玻璃损坏,只有水带而没有水枪。
 
  在抽查的部分门店,灭火器基本都是干粉灭火器,大部分都是2015年出厂的。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干粉灭火器筒体有效期为8年,里面的灭火剂有效期为1到2年。在采访中,个别商户的工作人员称,从买来就没用过,商城的人也来检查,每次都是看看就走了,只要有就行。显然,里面的灭火剂三年了,没有重装过,发生火灾时,是否能用,还是个未知数!
 
  在商城里面,印象最深的是到处停放的车辆。无论是商户的店前,还是公共存车区,都成了单向车道,对于宽度二米多的消防车而言,很难进入商城里面,真要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如下图)
 
  商城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扯,广告牌任意悬挂摆放,存在“二合一”,以及违规使用液化气等现象严重,对人身、生命安全都构成极大的威胁。
 
  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一)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排查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这是常挂在部分领导嘴边的口头禅。排查好做,关键是查出来了,如何排的问题。消防安全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落实在行动上,更不能以罚代管,敷衍了事。
 
  对已经成熟且有稳定客户源的大商汇而言,整改意味着利益的受损。在企业利益与人民生命安全两者之间,应服从法律的审判。至于是否达到临时查封来整改的标准,应有消防部门来定。如果不查封,何时才能整改完?但是,真正对后台、实力雄厚的大商汇动“真格的”,消防部门是否还要拿出“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来,我们拭目以待!
 
  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指示,希望地方政府及消防管理部门,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广大商户和客户的人身生命和财产安全。
 
  只有严查,消除事故隐患,才能避免昆明“901”悲剧的重演。